昨天,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推进会在上海际会议中心召开。市红十字会、市卫生局联合宣布,上海17家三级医疗单位为本市批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医院。
会议宣布成立“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上海市红十字会。会议还宣布组成“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医师委员会”和“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市级医学医师会诊评估组”,下发了《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知情同意书》、《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及《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会议明确,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将在中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领导下,严格按照家卫计委、中红十字会总会下发的“中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技术标准开展。对于捐献的人体器官将按照与际接轨的分配原则,经计算机统计分析后,自动按照家规定的要素排序,挑选出需要的患者。
据介绍,中是等待器官移植患者数量多的家。从全球来看,中人体器官捐献的规模和需要器官的患者数比例严重偏0,人体器官捐献供需比达1∶150,矛盾十分突出。开展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扩大器官来源,将可挽救更多人的生命。
会议指出,公民逝世后捐献人体器官,是一项自愿无偿的高尚行为,是为了挽救生命的人道之举,体现了捐献者的博爱胸怀和奉献精神,也反映了社会的文明与进步。在全社会倡导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有利于树立无私奉献、崇尚科学、移风易俗的社会新风尚,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的建设。
2007年,务院颁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使人体器官移植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在我建立人体器官捐献体系,是促进家发展、维护人民健康、发展医学科学技术的需要,是一项开创性的事业,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上海尽快按照家要求,建立科学公正、来源规范的器官捐献体系,有助于上海城市形象的维护和提升。
有自愿身后无偿捐献登记意向的公民,可以向本市各试点医疗单位、医科高校的遗体接收站、区县红十字会及社区服务站等地点获取宣传资料和登记表格,也可以通过上海市红十字会网站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