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各中小学校卫生工作指导和考核体系,量化考评学校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学校卫生管理工作,逐步形成学校自评、区县考评和市级抽评的常态化管理模式,市教委制定了《上海市中小学学校卫生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并开始试行。同时,市教委表示将择时对全市各区县的学校卫生工作开展评估。
《上海市中小学学校卫生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区县》中的评估内容,是以当前家对于中小学校卫生和健康教育的各项政策措施为根本依据,结合上海市社会经济发展特点和学生健康促进工作实际而确定,分别从组织管理、经费投入、设施器材配置、师资队伍、健康教育数量质量、学生健康素质水平6方面对本市各区县在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卫生工作质量和水平进行评估。整个评估指标体系包括6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58个三级指标。所有三级指标的分值累计为1000分。其中,注“*”为加分项目,若符合即可另外加上相应分数。总分达到850分及以上的区县可认为其学校卫生工作水平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