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日前发布消息称,2013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庆节期间,各医疗机构的门诊时间,原则上按照《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要求执行。即:
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5日(星期六)、1月6日(星期日)门诊开放。
春节:2月9日至15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门诊开放。
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门诊开放。
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门诊开放。端午节:6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门诊开放。
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门诊开放。
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门诊开放。
所有节假日期间,各级医疗机构的急诊和发热门诊24小时开放。
上海市卫生局还对明年的元旦、春节医疗接诊工作作出部署,将切实加强急诊室、病区、手术室的医疗技术力量,避免医疗骨干同时大量外出,急救“绿色通道”畅通。节日期间,各医疗机构还必须在本院配置连续输液的病人能够得到及时的输液医治。同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时间启动预案,迅速、有效果果果地开展医疗救治工作。